今天给大家分享企业养老保险征收管理办法,其中也会对企业养老保险征收比例的内容是什么进行解释。
简略信息一览:
- 1、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2018修订)
- 2、辽宁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
- 3、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1998修正)
- 4、2019年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 5、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 6、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2018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数百至数千,当地各有规定),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由单位代交。
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上缴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个体业者自由职业者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 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要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
辽宁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
年辽宁社保缴费标准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标准如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同时,对于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年辽宁省社保缴费标准如下: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0.5%,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0.8%,个人不缴纳。公积金:单位缴纳12%,个人缴纳12%。
地方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第二章 征缴管理第八条 社会保险费征缴实行登记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登记工作。第九条 缴费单位必须于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应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1998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深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具体比例和方案,由各市(设区的市,下同)提出,经省劳动、财政部门统一测算后,报省人民***批准。删除第五条。原第六条改为第五条。
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以不高于省辖市上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所辖区、县(市)的具体标准由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年7月1日予以公布,缴费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
关于1998年修订前的《南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是市***在1996年宁政发[1996]74号文南京市人民***关于印发《南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
参保人员在转入地退休时,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支付基本养老金。企业成建制转移和事业单位改企转制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1、日前从省***获悉,我省近日公布《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并决定自12月1日起施行。
2、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辖区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统称社会保证费)的征缴,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地方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
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2、萧山:社保最低月缴费基数约为2813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4096元。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年杭州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33,825元,其中根据相关险种不同,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也略有不同。同时,杭州市近年来也对社保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例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增加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选择权等。
4、具有浙江省户籍,曾在省机关、企、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一般社保缴纳的方式可分为单位缴纳,或者是个人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1、编辑本段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2、年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确定,下限为3548元,上限为17742元。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3、地方税务机关是社会保险费征收的主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财政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实施监督,保证按规定应支出的社会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划拨。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配合支持做好社会保险工作。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依据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关于企业养老保险征收管理办法,以及企业养老保险征收比例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